治死罪③
《亘古常新》第4章,约翰·欧文 《治死罪》 读后感
治死罪不是……
首先,我们必须理解治死罪并非完全地杀死、铲除或消灭罪,也不是使罪完全无法逗留在我们的心里。事实上,彻底消灭罪的确是我们的目标,但不是今生可以完成的。
治死罪不是一蹴而就的,也不是通过改变某个习惯,加强监管或是提倡自律就可以改变的。罪是我们每一天都要对付的问题,而且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都没有优秀到可以只对付某一特定类型的罪,从没有人敢说,我只在这个、这个上面跌倒,其他我都已经防守得很好,我已经好多次都打败了罪恶得试炼,所以我不需要担心罪卷土重来。
因此,任何试图找到治死罪的捷径的方法,都是一种对罪恶的轻视,都是试图依靠自己而不是依靠圣灵,是一种表面的功利行为、律法主义,而不是从心底直面神大能荣耀和圣洁的反应。对于治死罪来说,谦卑在神面前祈求神每天给我们够用的恩典是成熟信徒的选择。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并没有单枪匹马和魔鬼争战的可能,因为有太多次失败,在神面前无法自夸,也没有任何试图远离神的可能。
其二,治死罪并不是培养沉稳的个性。
沉稳的个性不容易犯错,这再次说明,罪恶不是单指外在行为的表现,而培养个性是一个经典的针对道德性缺陷问题的解药。性格是由习惯养成的,但这和神的圣洁没有任何关系。我们被灌输了某种容易成功的个人性格,常常被洗脑人应该是这样的性格,这样的行为习惯,我并不否定特定行为更容易取得世俗性的成功,也就是确实有一套更加适合人类社会的行为准则,可以让你遵守好使你在今世如鱼得水,变成成功人士。但是稍稍加深了解就明白,这和圣经体现出的三观有本质区别。这类倡导道德培养,倡导律法主义的人常常会把规律扩展到人类社会的潜规则,厚黑学,附加上一些老一辈经历大风大浪的口吻,最后当然指向的是世俗意义的成功,无非就是升官发财尊重自由一类的。
然而,这就显出那些试图把基督教和道德划上等号的群体的愚昧了,那就是基督教核心的关于治死罪的教导是和道德主义,和个人主义水火不容的。对于基督徒来说,我们以上帝为我们唯一的评委,上帝的话语是唯一的标准,上帝定义了最后的成功,而我们自己的荣耀,自己的道德却无关紧要了。从何西阿和妓女的故事就可以看出,如果为着神的缘故,违背世俗道德并不是什么无法相信的事,虽然这也只是个特例罢了。因此这是关乎我们如何明白神所不喜悦的事情,如何在每一天现世生活中试图活出圣洁生活的关键。没有道德会先定人的罪,然后要求人悔改,道德在没有产生实际效用的事情上是无能为力的。
因此,欧文特别指出,基督徒并不是没有产生冲突的时候,不如说,基督徒每时每刻都在面对圣洁与罪恶之间的巨大冲突,要做彻底的抉择,没有两全的可能,没有妥协的余地,爱神或者不爱,得罪神或是没有,就是指向不同结果的两端,这完全不是外在行为可以定义的。
其三,当罪被转移到其他方面时,不代表罪被治死了。
这也是人们常被外在行为后果欺骗的地方,只关注罪结出的死的果子,却没有在罪发芽的时候就立刻斩断生长的可能。罪恶随着外在的环境,随着人们内心对恶之花的看法会分化出不同的结果,但是如果只看果子,就会姑息罪恶。而时刻提醒我们的是,人们常常习惯用一种轻罪来替代重罪来实现表面的好转,从某种瘾转移为另一种瘾。这意味着,人们对某些罪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没有了解,没有对神的话,对自己潜在的罪恶的种子有足够的了解。
其四,偶尔战胜罪并不等于治死罪。
只要有认真对付罪恶的争战历程,就知道这种想法有多么单纯。那些状态好的时候的,一帆风顺时候的相安无事,并不会替代在环境改变后的致命反击。罪恶特别喜欢在信徒低谷的时期,以一些甜言蜜语诱惑,以巨大的压力逼迫,来试图成为压倒信徒信仰的最后一根稻草,那时候的罪恶更加隐蔽,不需要正面对抗信仰,却可以直接击溃信徒的生活,改变信徒的生命。偶尔战胜罪可能有很多种原因,但是就像考试也不止考一次,人生要到达正确的目标终点,就需要保证每一时刻都行在正路上,今天的正确并不代表明天不会犯错。
然而,我们并不需要为未来可能犯的罪担忧,我们不必想到未来的每一天都要和罪争战而感到压力巨大。一天的重担一天担,做好每一天就足够了。重要的是,每一天的开始,都要将自己的一天交托于主,希望神赐下力量,帮助我们靠主的力量,靠主的智慧,在每一件事上都能想起主的话,用智慧和爱心与人交往,做该做的事,承担应尽的责任,到了睡前,又要回想一天所做的每一件事,成功了就感谢,失败了就悔改,将今天全然交托,然后平安入睡,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早晚都亲近神的理由。没有祷告习惯的信徒,通常也不会有争战的习惯,也就是他的生活几乎处处失败,而他可能并不自知,也感受不到生活中的危机。因此,为了治死罪,为了争战,鼓励信徒先找出生命中的罪恶,列出来,每天都为着你的失败向神交托,每日争战,学习规律地祷告交托,规律地过合神心意的生活,然后数算神的恩典,慢慢地看到自己逐渐在争战中得胜,并且不止一次,不是偶尔,而是常常得胜。